北京市怀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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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人民政府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作者: 2019-03-28

(2019年3月27日在北京市怀柔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区人大农村委主任委员   王怀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今天常委会对区人民政府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听取并审议。刚才,区农业农村局马春秀同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就我区三年来在低收入农户帮扶方面所做的工作向常委会作了报告,报告是实事求是的,同意这个报告。会前,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在主管主任的带领下组织农村委员会委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对我区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组采取深入到户、座谈到村、分片听取汇报的方式,对平原、山区、两沟的6镇乡8村4户进行了实地调研,听取了14个镇乡主管领导对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的汇报。全面了解了我区三年来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的现状、重点及成效,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下面结合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蔡奇书记来怀柔调研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及低收入村发展的意见》要求,从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出发,结合我区实际认真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及低收入村发展的实施意见》《怀柔区加强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意见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成立了区级领导小组,建立了区、镇、村三级责任落实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截至2018年底,我区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得到明显提高,低收入农户生活水平得到有效改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领导,站位高远

区人民政府能够深刻认识到做好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将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完成。强化各级党组织对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级书记抓帮扶的责任体系。专门抽调区直2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和6名工作人员,成立专项工作督导组,对全区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进行督导。

(二)目标明确,成绩突出

区人民政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认真制定了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五年任务四年完,最后一年巩固提升的任务目标。截至2018年底,全区共有低收入农户9971户、20238人越线达标,越线率达到97%。同时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493元,同比增长14.8%,超出其他生态涵养区平均水平。

(三)认真落实“六个一批”帮扶措施

按照“六个一批”帮扶措施的要求,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帮扶措施认真执行。三年来,共计投入市级资金1.025亿元,发展提升产业项目109个;累计就业帮扶2146人,基本实现了有就业意愿的低收入农户全部就业;对12个低收入村512户进行了生态建设帮扶;2018年全区对8776个山区生态林管护员发放补贴资金6718.9万元,其中涉及低收入农户2533人;全区累计享受低保、五保、低收入家庭3360户,4846人;与此同时区人民政府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东城区政府、市属国企、高校开展低收入结对帮扶工作。目前,32个市级低收入村已全部完成帮扶协议的签订工作,实现我区市级低收入村结对帮扶全覆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年来,在区人民政府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

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是在工作中确实存在一些实际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部分“特殊群体”脱低困难与返贫现象共存

目前,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按要求计划于2020年实现全部“脱低”。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隐患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一些安排公益岗位年龄偏高的低收入农户,一旦超龄失去公益岗位,收入马上下降,可能再次返贫。二是部分未列入低收入的“边缘户”,一旦遇到因病、因学、因生育等因素立即造成人均收入降低,很有可能进入低收入行列。三是部分低收入农户已经达到脱低条件,但是为了享受低收入政策,在收入上进行谎报、瞒报,致使达到退出条件的没能够及时退出,导致确实有困难低收入农户没有更多的岗位进行安置。

(二)产业扶贫发展缓慢,效果不明显

一是就目前政策而言,适合发展的产业项目相对较少,而且普遍存在对项目的限制多、申报难、审批慢、效益低的问题;二是部分产业发展缓慢,缺少能够起到长效增收、脱贫致富的特色产业,部分镇乡发展的产业项目也仅在起步阶段,带动增收效果不明显,所以不少镇乡对于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不高。通过调研我们发现,目前大部分镇乡因为上述原因产业资金都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

(三)部分低收入农户主动发展意识不强,吃“政策饭”思想严重

一是在客观上,大多低收入农户家庭都是年老体弱,因病因残缺少劳动力,缺乏生产技能;有些不能享受低保及残疾政策的农户需要在家照顾老人、孩子不能就业,造成收入过低。二是在主观上,部分低收入农户不愿积极参与就业,谋求发展,一心享受国家救济,“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有一部分低收入农户因为自身懒惰,不愿外出打工,导致收入过低,从而享受低收入政策,使得一些不享受低收入政策积极参与就业的家庭意见很大,也带来了一些不好的影响。 

(四)驻村帮扶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驻村帮扶工作参差不齐,帮扶项目少,措施单一,效果不明显,对帮扶工作仅停留在对低收入农户的物质帮扶上;有的单位把帮扶按照民政救济来做,形式简单,在立足于村情和低收入农户实际开展帮扶方面缺乏有针对性的支持,没有起到帮扶应有的作用。

三、几点建议

(一)完善长效机制,保持政策的稳定性

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是一项长期而且艰巨的任务。虽然到2020年要实现建档时的低收入农户全部脱低,但是低收入农户是动态的,每年都有增减,建议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一是要提前做好谋划,探索稳定的脱低长效机制,从而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确保实现“脱贫”不“返贫”。二是对已脱低的低收入人口适时的开展“回头看”,看每个脱低家庭是否真正进行脱低,还存在哪些返贫风险,巩固脱低基础。三是对脱低困难的特殊农户要加强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一户一策”精准施策,力争早日脱低。另外还要防止瞒报、谎报现象,确保政策能够用的准确,落到实处,真正做到精准帮扶。

(二)创新生产经营方式,提高产业扶贫作用

一是要牢固树立产业扶贫理念,充分认识到产业扶贫的重要性,认真利用好产业扶贫资金,立足本地优势扶持一批适宜的产业扶持项目,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帮助低收入村大力发展优质特色农业和乡村旅游,从而增加本地就业岗位,确保低收入农户能有长期稳定收益的就业机会。二是积极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致富能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把低收入群众的利益联结起来,帮助他们通过土地流转,增加租金收入和劳务收入,使低收入农户增收,实现长效脱贫。三是进一步研究产业资金的使用途径,破解资金使用难、使用慢的问题。对于低收入帮扶企业,在帮扶项目上的行政审批、税收、资金等政策予以适当倾斜,从而形成低收入农户增收,企业增效的双赢模式。

(三)整合项目资源,实施精准帮扶

一是整合资源。区教委、人保、园林、民政、残联等多个部门在低收入农户帮扶方面都出台了相应具体的政策,建议区人民政府把相关政策进行统一汇编进行下发,从而能够更好的集成政策,用好、用足帮扶政策,切实把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做深、做实、做出实效,形成合力,解决帮扶工作中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真正做到精准帮扶。二是加强驻村帮扶单位和干部的责任,细化帮扶任务,创新帮扶形式,切实发挥驻村工作组和村“第一书记”的作用,为村选对路子、上好项目、教会技术,变“输血”为“造血”,确保帮扶工作的实效性。

(四)加强宣传引导,激发主体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讲话指出,“要强化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大扶贫格局,贯彻精准脱贫方略,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对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要及时予以帮扶”。工作中要认真落实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注重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教育引导低收入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克服“等、靠、要”依赖心理,树立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意识,促使其自我激励、自我发展,进而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帮扶与个人努力的帮扶氛围。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关于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的战略部署,释放出坚决打赢帮扶攻坚战的强烈信号。

(五)强化考核问效,确保如期脱贫

今年,是脱低攻坚战的关键一年,也是提升脱低攻坚的水平和质量的一年。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到2018年底部分镇乡已经全部脱低,建议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的目标考核机制,及时掌握进度,定期对全区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加强对低收入农户帮扶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要坚持“零容忍”态度,保证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推进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是全面落实中央的战略部署、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是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蔡奇书记来怀重要讲话精神。今天,常委会听取并审议此项工作,充分体现了区人大代表对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区人民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常抓不懈,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务实的作风和有力的举措坚决打赢低收入帮扶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