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eijingshihuairouqurenmindaibiaodahuichangwuweiyuanhui

《怀柔人大》数字报

当前版:怀柔人大 版面1

出版

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关于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会

  6月18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关于《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丽霞、副区长王建刚出席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书远主持。区人大农村委员会委员,区政府相关部门主要领导,部分镇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和村党支部书记参加。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法规处蒋晓辉处长就《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进行了解读和培训。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就《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规自分局、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就《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和方案进行了汇报。王建刚就推动《条例》全面有效实施和做好迎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彭丽霞在讲话中指出:这次《条例》的出台表明了北京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的决心,为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我们要深刻理解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全面认识《条例》实施对我区今后发展的重要影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保障首都生态安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她强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承担好自己的职责,及时对接市级相关部门形成上下联动,抓好落实,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她要求,区人大执法检查组要结合我区实际对照法规条文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带头学习《条例》全文,理解精神要义,充分深入基层听取各方意见。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加强与区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检查的统筹安排和服务保障,做好检查报告的起草工作,力求能够反映我区的真实情况、指出实际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的意见建议,全面推动《条例》在我区落实落地。

(农村办)


上一篇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