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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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作者: 2019-01-30

  一、基本情况

  (一)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办公室是北京市怀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门,具体承担区人大常委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10号

  (三)区人大常委会为行政机关,机构数1个,机构规格为局级,现内设处级机构9个(财务不独立),分别为常委会办公室、代表联络室、法制办公室、城建环保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教科文卫体办公室、农村办公室、研究室、信访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设机关工会。常委会办公室内设事业单位1个,北京市怀柔区人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财务不独立)。

  (四)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领导和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3.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决定对本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的部分变更;决定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4.监督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区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和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6.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7.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以及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支出总预算19983719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人员支出11576939元、公用支出1799430元和项目经费6607350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人员支出包括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遗属和编外人员支出;公用支出是单位用于日常办公所开支的费用;项目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会议、人大监督、代表工作、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8.98万元,分别为公务接待费19.68万元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度预算数21万元减少了1.32万元,减少原因为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进行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8年度预算数46万元减少了6.7万元,减少原因为本单位执行公车改革后,相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2019.xls

  附件2部门收入总表2019.xls

  附件3部门支出总表2019.xls

  附件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2019.xls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2019.xls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2019.xls

  附件7一般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2019.xls

  附件8“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附件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2019.xls

  附件10政府采购预算表2019.xls

  附件11部门预算政府经济预算表2019.xls

  附件12区人大办2019年信息公开说明(其它事项).doc

  附件13区人大2019补充公开内容.docx

  附件14区人大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xlsx

  附件15区人大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