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eijingshihuairouqurenmindaibiaodahuichangwuweiyuanhui

公 告〔二O一O〕第四号

作者: 2010-07-30

  第52、132选区选举的焦宝军、王志昌两位区人大代表因工作变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辞去怀柔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书面申请。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接受焦宝军、王志昌辞去区人大 代表职务的请求,确认焦宝军、王志昌的区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