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组织拟任职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2020-07-23图为考前动员现场
7月23日,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拟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内设机构主任1名、副主任1名和2名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福利巡考并作考前动员讲话。
多年来,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严格执行《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办法》,认真组织“一府一委两院”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加强对拟任职人员的考前教育,增强其依法办事观念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截至目前,今年已组织任前考试3次,对11名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张福利强调,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旨在通过考试,检验拟任干部是否具备拟任职务所必备的法律常识,增强拟任干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拟任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和正确执行法律的能力。参加考试人员要正确认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重要意义,严肃认真对待考试,并要以本次考试为契机,切实发挥领导作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时刻在法治思维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切实提高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