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2016-03-29 3月29日,北京市怀柔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仕龙,副主任祝自河、朱淑霞、赵学恭、金庚申和19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人民法院院长辛尚民、区人民检察院韩殿云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人大街工委主任、镇乡人大专职副主席及7位区人大代表。
会议由王仕龙、赵学恭分别主持。
会议根据《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在第121选区补选1名区人大代表。
会议接受了彭丽霞同志辞去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
会议根据区人民政府区长常卫的提请,决定任命朱家亮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马春秀为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局局长;免去姜再明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局局长职务。
会议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辛尚民的提请,决定任命李志国为区人民法院雁栖人民法庭庭长;任命张庆久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任命张建军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任命戴焕平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副庭长;任命王燕军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免去李志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免去张庆久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免去王燕军区人民法院庙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进;免去曾昕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免去朱丹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副庭长职务;免去于站水、李玉福、王副名、朱晓云、解仕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随后,新任副区长朱家亮带领所有常委会刚刚任命的政府及法院相关工作人员,面对国徽,向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教委主任李连鑫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吴秋红所作的《关于怀柔区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积极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文件精神,坚持优化基础设施建设与强化监督管理并举,使全区学前教育工作有了长足发展。
会议建议:一是要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根据《北京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提出的发展目标,统筹考虑我区城市空间布局和生育政策调整后适龄人口发展趋势,抓紧制定我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按照既定规划,在城南建设好第五、第六幼儿园,在怀柔镇、杨宋镇、庙城镇新建中心园分园,缓解城区和平原地区公办园学位紧张的难题。鼓励各镇乡在距离中心园较远的村建设村级园,方便周边儿童就近入园。二是要继续扶持社会力量办园,提高民办园、村级园办园水平,缓解供需矛盾,并在审批注册、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园一视同仁。区、镇乡两级政府要加大对民办园、村级园的资金扶持力度,用于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以稳定教师队伍。要建立优质幼儿园和民办及村办幼儿园互通的长效机制,实现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共享。三是要严格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对不符合标准的幼儿园限期整改。要按照“审批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全面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要定期对幼儿园进行督导,坚决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做到科学保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