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纪要
2007-10-30北京市怀柔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纪要
北京市怀柔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10月30日举行了第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德增,副主任吕延发、徐占明、李凤先和15位委员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仕龙,区人民法院院长鲁桂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平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政府办、区人大机关委室有关负责人、区人大街工委主任和各镇乡人大专职副主席及9位区人大代表。
吴德增主任和吕延发、徐占明副主任分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共七项议程:
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鲁桂华所作的关于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认为,区人民法院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不断加大执行力度,逐步规范执行工作,执行工作在改革、探索中有了新进展,为推进依法治区、构建和谐怀柔提供了司法保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与会人员对法院今后的执行工作提出如下建议:第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第二,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第三,要深化执行工作改革,建立健全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第四,要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执行环境等建议。
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钟百利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认为,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办理力度,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办理质量有新提高,绝大多数代表对承办单位的工作表示满意。与会人员同时建议:要加大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办理力度;要进一步强化承办单位与代表的沟通;要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减少复办率;要进一步明确办理责任,落实办理奖惩办法。
三、会议听取并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侯明关于《2007年度优秀人大代表、代表优秀建议评选情况的报告》。
四、会议原则通过了怀柔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会议决定了关于召开怀柔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过了关于召开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怀柔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7年11月21日召开,会期3天;通过了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和列席人员名单。
六、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学文所作的关于补选赵云、孔向东为怀柔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确认赵云、孔向东的代表资格有效。
七、会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鲁桂华的提请,决定:免[NextPage]去刘立华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根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友华的提请,决定:任命钟淑丽、郭凤江、周兰珍、高志勇、刘学军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张丽华、刘双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吴德增 吕延发 徐占明 李凤先 王存海
牛广芬 刘 军 刘凤书 安淑凤 孙晓翠
李建利 肖晓兰 宋长华 张贵堂 侯 明
徐学文 曹振民 董学军 谢长明
缺席:焦振华 于吉广 张秀芹 徐淑霞 彭瑞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