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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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纪要

作者:怀柔人大 2007-08-30

北京市怀柔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纪要

  北京市怀柔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8月30日举行第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德增,副主任吕延发、徐占明、焦振华、李凤先和17位委员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祝自河,区人民法院院长鲁桂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友华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规划设计院、区规划分局、区人大机关委室有关负责人、区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和各镇乡人大专职副主席及4位区人大代表。

  吴德增主任和焦振华副主任分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共两项议程:

  一、审议《怀柔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会议听取了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怀柔分局副局长陈笑岩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怀柔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编制情况的报告和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任工程师张朝晖关于《怀柔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的介绍。审议中,与会人员认为,这次《控规》的编制,是市、区各有关部门领导及专家,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多次研讨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的,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功能布局、发展规模、主要建设标准更为明确且更加符合怀柔发展实际,符合首都发展对怀柔新城提出的战略要求,体现了怀柔区域生态环境优势地位,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会议同意《怀柔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

  为进一步增强《控规》的科学性、超前性、合理性,会议提出了以下建议:第一,要进一步完善城区综合防震减灾规划;第二,要进一步增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的超前性;三,要在建筑面积不增加的情况下高度上有所突破;第四,要切实维护《控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会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根据区人民法院鲁桂华院长的提请,任命苏天成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庭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任命吴军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任命石凤忠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雁栖人民法庭庭长;任命崔小东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任命邓少宇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张庆久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刘雪峰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雁栖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庙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任命许英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庙城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免去曹华羽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范各庄法庭庭长职务。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吴德增 吕延发 徐[NextPage]占明 焦振华 李凤先 于吉广

  王存海 牛广芬 刘 军 刘凤书 安淑凤 孙晓翠

  李建利 肖晓兰 宋长华 张秀芹 张贵堂 侯 明

  徐学文 徐淑霞 曹振民 谢长明

  缺席:董学军 彭瑞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