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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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纪要

作者:怀柔人大 2014-07-23

  北京市怀柔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7月23日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仕龙,副主任祝自河、徐占明、赵学恭、金庚申、李凤先和18位委员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潘临珠,区人民法院院长辛尚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继征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市政市容委、区环卫中心、各镇乡人大专职副主席和人大街工委主任及4位区人大代表。

  王仕龙主任和祝自河、徐占明副主任分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共七项议程:

  一、逐一听取了区发改委主任堵凤春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邴秀海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2014年上半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区审计局局长王京红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怀柔区2013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政府山前九镇垃圾清运专项资金使用专题询问情况的报告,并对五项报告进行了一并审议

  对于2013年决算情况,会议认为,2013年,区人民政府为完成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紧紧围绕文化科技高端产业新区发展定位,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财政监督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确保了对农业、教育、科技投入的依法增长,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较好地保证了我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

  对于2013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会议认为,区审计局依法对本区2013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为做好区级决算的审批工作提供了充分有力的依据。

  会议批准了怀柔区2013年决算,并作出了决议。

  对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会议认为,半年来,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以全力筹办APEC会议为契机,加快文化科技高端产业新区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宏观环境下,实现了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社会发展保持平稳态势。

  财税部门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不断创新征管手段,实现了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会议建议:一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实现年度目标任务;二是积极做好招商工作,优化固定资产投资结构;三是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四是加强财政统筹调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关于2013年山前九镇垃圾清运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会议认为,区环卫中心2013年山前九镇垃圾清运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符合有关规定,专项资金使用合法、安全、有效,实现了垃圾清运专项资金安排时设定的目标。会议建议,一是高度重视,强化属地责任;二是进一步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垃圾清运考核奖励机制;三是研究制定镇村辖区企业垃圾收集清运收费制度;四是加快垃圾处理厂改、扩建进度。

  二、听取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新规定新要求,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和监督意识;加强与其它刑事诉讼参与部门沟通协调,实现优势互补,促进检察监督工作科学发展;强化规范执法,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出席简易程序庭审等工作中,取得了新的进展。会议建议:一是严格履行职责,确保刑事诉讼工作依法进行;二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提升监督时效;三是注重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狠抓队伍建设,着力培养素质强、业务精的骨干人才。

  三、会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一)根据区人民政府常卫区长的提请,决定任命夏占利为北京市怀柔区文化委员会主任、高永革为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杜连明为北京市怀柔区预防腐败局局长;免去夏占利北京市怀柔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吕晓国北京市怀柔区文化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高永革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局局长职务、免去冯庆霞北京市怀柔区预防腐败局局长职务。

  (二)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辛尚民的提请,决定任命李东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崔小东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庙城人民法庭庭长,孙吉旭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雁栖人民法庭庭长,祝兴栋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庙城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李永辉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黄广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雁栖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免去李东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庙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免去崔小东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免去孙吉旭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汤河口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三)根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继征的提请,决定任命袁海云、任会东、何萍、堵久虎、孟宪东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李国超、王赞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