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
2014-07-17北京市怀柔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1月24日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仕龙,副主任祝自河、徐占明、赵学恭、金庚申、李凤先和19位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潘临珠,区人民法院院长辛尚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继征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监察局、区人保局、各镇乡人大专职副主席和人大街工委主任。
王仕龙主任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共五项议程:
一、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杜连明向区人大常委会通报了区纪委、监察局2013年主要工作情况。
二、会议讨论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
三、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侯秋玲所作的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第15、70选区选举的区人大代表金学、蓝向东同志,因工作需要,调离本行政区域,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2014年1月3日,在第15、70选区,投票补选黄磊、李继征为北京市怀柔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怀柔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怀柔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确认黄磊、李继征代表资格有效。
四、会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一)根据田文杰同志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田文杰同志辞去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怀柔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二)根据区人民政府常卫区长的提请,决定任命彭丽霞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免去了李树才北京市怀柔区园林绿化局局长职务。
(三)会议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辛尚民的提请,任命刁常海、王文君、王敬秋、吕宝龙、刘长权、刘春霞、刘晓凤、孙秀伶、孙福东、李世国、李国岐、吴淑琴、肖俊龙、张艳、张华锟、张显清、陈金华、周福春、房泽、赵嫚莉、姜翠贤、徐淑君、商秀菊、彭光利、彭向楠、彭兴臣、喻静为怀柔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了韩小东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孙竞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戎艳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王燕军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雁栖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王立军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王君凤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了吕仕军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了刘立金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根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继征的提请,免去了林悦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五、徐占明副主任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