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7-09-20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代表联络室在主管主任带领下,于8月下旬至9月上旬,就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区发改委、区教委、区水务局、区民政局、区国土分局等部分承办单位关于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代表以及镇乡(街道)人大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听取大家对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
刚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高永革同志向常委会报告了本年度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是实事求是的,同意报告的内容。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建议办理的总体情况
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12件,建议100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大会主席团决定,将徐淑明、王小梅等代表提出的与公共交通相关的17件建议合并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解决重点地区居民出行难问题的议案”和张秀芹等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怀柔区畜禽养殖业清退及渔业综合整治工作,提高怀柔生态环境质量的议案”作为本次大会的议案交区人民政府办理,另外11件议案转为建议与83件建议共同交区人民政府办理。闭会期间收到建议1件。截至目前,共确立议案2件、建议95件,其中涉及财政经济方面的10件,占10.5%;城乡建设和管理方面的37件,占38.9%;农村方面的32件,占33.7%,科教文卫体方面的4件,占4.2%;民政司法方面的12件,占12.6%。
截至目前,95件建议已全部答复代表,其中,已经办理完毕和年底前能办理完毕的34件,占35.8%;已经列入解决计划、有明确解决期限的38件,占40%;受法规、政策和财力等客观条件限制、短期内无法解决的23件,占24.2%。另外,6月6日代表走访选民日收到建议90件,目前正在办理之中。
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一是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常委会创新建议办理工作新模式。在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结束后,彭丽霞主任主持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今年的建议办理的督办工作,按照“分门别类、定性入轨”的工作思路,指导代表联络室和各专门委员会、区政府督查室做好建议分析分类等基础工作。形成以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分管领域对口督办,代表联络室统筹办理进度,定期向主任会议报告建议办理进度情况的代表建议办理新模式。
二是结合群众关心热点问题,常委会进行重点督办。截至目前,主任会议先后5次专题听取建议办理情况的阶段性汇报,并结合群众关心热点问题听取了区教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区国土分局、区水务局等承办单位的专题汇报,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了一个全面细致的了解和把控。通过梳理对“关于进一步优化怀柔城南地区学龄前教育资源的建议”等4类9件群众关心热点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
三是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各专委会开展分类督办。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5个专门委员会,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是各专门委员会的重要职责,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接到建议件后,及时与提出建议代表联系,摸清代表所提建议的真实意图和目的,且深入现实当中进行调研,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可操作性与否,对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的建议,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重点督办的建议。对一些多年提出尚未办理的建议的办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区人民政府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将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领导重视。接到议案、建议后,在区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上,常卫同志亲自传达“区两会”精神、部署相关工作,要求全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区两会”的任务目标和工作部署,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二是精心部署。代表建议交办会上,朱家亮同志部署要求各承办单位一把手要健全组织领导,亲自过问,认真完成好建议办理工作,实现提的好、办得好、效果好的“三好”目标。
三是推动有力。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水务局、区国土分局等承办单位落实有力,始终坚持一把手亲自批办,及时研究和解决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建议办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建议办理成效明显
截至目前95件建议,被采纳的代表建议72件,占75.8%。其中:已办结的34件,占35.8%;被列入计划有明确解决时限的38件,占40%。因受法规、政策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办理的且向代表说明解释的23件,占24.2%。一些群众关注,代表多次反映的问题得到了推进和解决。如,城南地区公办幼儿园建设问题,区政府已完成选址,预计明年9月1日具备招收新生条件,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扩大公办幼儿园招收能力,有效缓解城区公办幼儿园入园难的问题。
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依旧存在。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个别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态度不够端正、工作不严谨,办理进度迟缓、质量不高,有的承办单位虽然答复代表的态度有所改观,但建议办理的结果却仍不尽人意。多年来所提出的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依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议办理工作实效性。
二是办理单位主要领导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视不够。部分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有按照《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亲自参与办理工作,且没有亲自答复代表或委托主管副职领导答复代表,导致建议办理的质量不高。
三是主动与代表沟通不够。一些承办单位办前与代表沟通不够,没有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不能全面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真实意图;办理过程中没有及时向代表通报办理进度,导致代表对建议办理进展不清楚、不了解;在答复代表时,对不能及时办结或不能办理的建议,没有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造成代表对办理结果不理解、不满意。
四、对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依法办理建议的认识
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办法》规定的法定时限要求,把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提高办理工作效率;行政一把手对办理工作要亲自过问,做到有指定领导分管、有指定机构负责、有指定人员承办,确保建议及时妥善办结。
(二)强化督察督办,持续抓好建议落实工作
区人民政府要持续抓好办理工作,确保建议办理的成果落地生根。对于答复代表年内解决的建议,要继续抓好督察督办,确保年内务必解决;对于应解决、列入计划的建议,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时间安排,制定计划做好落实工作。
(三)完善办理机制,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
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全过程跟踪反馈制度。办理过程要做到代表了解,区政府督查室、承办单位和人大代表联络室同步掌握,使建议办理得到及时反馈和督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代表联络室协同各专门委员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强与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沟通,引导代表选好题目、认真研究提好建议。同时加强对今年区人民政府正在着手解决或列入计划但尚未落实的建议继续跟踪督办。